东莞法律顾问_刑事辩护_债权债务

服务咨询热线
134-3112-2411

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诉讼、申请);

二、刑事辩护;

三、合同(含劳动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

四、婚姻继承方面法律事务(调查、诉讼);

五、机关、企业法律实务内训;

- 交通事故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通事故

在东莞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在东莞收养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在东莞地区想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下面东莞律师为您介绍。

  在东莞想收养孩子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可收养1名14周岁以下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婴)。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及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除了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对被收养人及收养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被收养人条件:

  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及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二、收养人条件: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收养继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6、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

  7、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继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

  8、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东莞律师温馨提示:申请人所需材料齐备后,可直接到东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769-22832533

  东莞莞盈律师团队是专业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为主的精英律师团队

  东莞律师咨询热线:13431122411(吴家宝律师) 在线咨询QQ:46169785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5-13 17:28:39  【打印此页】  【关闭